兰州市七里河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

【来源:七里河区编办 | 发布日期:2017-03-22 】 【选择字号: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及时查找、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市委《关于开展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的意见》(兰发〔20173号)和区委《关于印发<七里河区“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七党发〔201659号)精神,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对我区十八大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回头看”,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治、转、提”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庸、懒、散、慢、混、卡”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解决项目多头审批、互为前置条件、人为设置“玻璃门”“旋转门”、企业和办事人员来回奔波、反复提交资料、费时费力等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调研内容

十八大以来,我区行政审批项目“接、放、管、服”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是审批周期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可项目办理要件、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及解决问题的思路等

(一)承接省、市政府下放审批事项情况。对省、市政府下放的审批事项,是否承接,是否及时制定审批要件、程序和时限,是否顺利承接并开展工作,是否存在明放暗不放的情况,是否存在责任下放、权力保留的情况,是否存在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配套的情况。

(二)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市政府部门是否存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不同步、不协调、不配套、变相审批情况,是否存在接不住、管不好的情况,是否存在没有承接部门或办理人员的情况,是否存在责任下放、权力保留的情况。取消下放的哪些审批事项需要尽快修改法律法规,哪些政策规定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符需要修改或废止,有没有经过评估确需由上级政府收回去的事项。有没有需市政府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

(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情况。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所有前置审批项目、设立依据、前置审批实施机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了解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程序是否科学前置审批和要件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相互“打架”的问题,是否有政策性“搭车”事项,是否存在没有责任部门的“无主”事项,是否取消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条件,是否取消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是否取消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前置审批,是否有《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外的中介服务事项,是否有《兰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外的收费项目。

(四)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情况。审批部门是否实行“一窗受理”,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是否明确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受理单制度,是否制作并公布行政审批流程,是否推进“三减一压缩”优化审批流程,是否做到审批时间“零超时”,是否存在自行设定各种收费项目。

 (五)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情况。审批机关是否建立信息公开制,是否建立一次性告知制,是否建立首问责任制,是否建立顶岗补位制(即AB岗位制),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是否建立文明服务制。

三、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单位梳理自查、延伸调研等方式进行。各部门围绕调研内容,逐项梳理,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仔细分析原因和根源,提出意见建议及解决方式,形成调研报告。区审改办将对重点领域延伸调研,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区审改办具体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工作,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认真落实,详实填写表格,撰写调研报告。410日前,将调研报告和附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区审改办。

联系人:刘辰       联系电话:2770514

邮箱:179417973@qq.com

 

附件:1.需市政府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统计表

      2.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件情况统计表

      3.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前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统计表

 

 

 

 

兰州市七里河区政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320 

区调研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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