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写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0-17 】 【选择字号: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辖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编办、市质监局《关于转发<甘肃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试行)和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试行)加快推进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兰编办发〔201713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推动我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现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辖区市直有关单位共19家:区民宗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工商局、区食药局、区执法局、区环卫局、区安监局、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兰州市国土资源局七里河分局。

二、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编制行政许可事项目录阶段。根据省上编制的《市县两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指导目录》,及时对照调整、更新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明确现行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等内容,编制《区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区编办负责,20179月底完成)

第二阶段:编制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阶段。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辖区市直有关单位按照《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试行)》和《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试行)》要求,对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各环节对应的承办机构、岗位职责、审批权限、审查内容、审查方法、裁量标准等工作内容,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时限等审批要素,以及受理、审查、决定等审批流程进行逐一细化明确,编写本部门、本单位现行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形成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于201710月底前报区编办(电子版)。为便于联系,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将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3)于109日前报区编办(3号楼117室)。(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市驻区有关单位,201710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审核阶段。区编办会同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辖区市直的有关单位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和办事指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及时反馈各部门、单位修改完善。(区编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市驻区有关单位配合,20171120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报送阶段。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辖区市直有关单位将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报区编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辖区市直有关单位负责,20171130日前完成)

三、其他说明

根据《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编写规范的通知》(七政办发〔201758号)文件,已编写完成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的单位,请对照《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试行)》和《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试行)》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其他部门、单位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编制上报。

 

 

附件: 1.《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试行)》

2.《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试行)》

3.区政府部门(单位)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联络人员名单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28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