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来源:七里河区政府 | 发布日期:2017-03-17 】 【选择字号:

今天是第35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的消费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15日,七里河区工商局、区消费者协会围绕今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在七里河区政府门前协同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目标办开展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权文军亲临现场进行指导。

活动由七里河区工商局牵头,联合七里河区执法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局、酒类局、卫生监督所及企业12315消费者维权投诉站等10家单位,通过拉横幅、摆放宣传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层次和水平。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组织开展网络监督检查等多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通过有效的日常监督,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此次活动一是向市民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保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提醒消费者买商品时的注意事项;二是接受市民的法律咨询;三是接受市民的投诉维权。通过3.15宣传咨询活动的开展,树立了12315维权品牌,达到了宣传相关法律、普及消费知识的目的,使经营者树立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观念,提高了民众分清伪劣产品的能力,切实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明白消费。

同时,七里河区工商局西园、小西湖、西站、西津西路、兰工坪、建兰路、西津东路、八里窑、龚家湾、秀川、金港城、土门墩12个工商所在月星家居广场、万辉广场、金府灯具广场、小西湖商贸城、西果园乡等地设立了12个分会场,成立了12个现场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应急小分队,并采取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提供消费咨询、受理和投诉,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执法人员为消费者提供宣传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及消费知识问答等活动。

活动共出动执法车辆30台(次);悬挂标语、横幅37条(张);组织参会部门及名优企业30余户;散发“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手册、宣传材料8万份;现场接待咨询服务700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00余件,现场为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16起,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好评。此次宣传活动分别被《甘肃电视台》、《兰州电视台》、《兰州日报》、《兰州晚报》、《今日头条》、《兰州晨报》、《七里河发布》、《搜狐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受众群体达百万人。   

2016年,七里河区工商局共受理各类投诉案件1526起,其中,投诉726起,举报633起,建议163起;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20条,发布典型案例10件,受省局12315通报表扬7条,调解办结率100%,七里河辖区各经营企业落实先行赔付制度,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20173.15期间,区局在建兰路步行街市场、月星家居、华润万家等大型商场超市街道发布“打假、维权、反欺诈”12315公益广告,与汽车企业销售服务商签订《承诺书》40余份,杜绝销售汽车不提供合格证、以次充好等问题。深入沈家岭村、小山口村、绿化村、白家岘等村开展红盾护农效法宣传活动,捐助物品3600元。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APP12315小程序及微信公众号315日正式开通,七里河区工商局通过12315网络监管平台接受消费者网上投诉。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