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编办确立“四项制度”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和水平

【来源:七里河区编办 | 发布日期:2017-08-03 】 【选择字号:

为提供无差别、高品质行政审批服务,限定自由裁量范围,减少行政审批中的随意性和变动性,解决“拖、卡、推”的现象,七里河区编办通过确立行政审批标准化指引“四项制度”,有效提高为民办事水平。

一是首问负责制度。确定首问岗位职责,建立首问岗位设立标准及其职责标准;统一首问事项登记制、服务双岗制(AB岗)、去向留言制、首问岗位定期报告制、首问岗位流程跟踪制、一次性告知制;确定首问岗位接受办事咨询、登记办事事项、指导填报材料、实施当场办理、分送其他岗位、案外告知引领、送达办事结果的标准化职责体系。

二是限时办结制度。根据标准化审批流程,确定标准办理时限,集成于行政审批软件系统中运行,超时预警,对超时办结生成问责,约束“推、卡、拖”;统一实行法定办理时限公示制、承诺办理时限公示制和延期办结告知制。

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完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考评奖惩制度,制定量化的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统一公示并严格执行。

四是投诉举报制度。统一设立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统一确定投诉范围,制定投诉办理标准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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