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编办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编委印发了《酒泉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方案》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控编减编工作要求,围绕中央提出的“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将酒泉市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2012年底基数内的总体目标,制定了四项具体控编减编措施,并明确了有关部门的任务分工。
一是严格编制管理。通过从严控制编制总量,严格用编审批,分解下达控编减编指标等方面加强编制管理。年度编制使用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自然减员总额。系统内部有超编单位的,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在系统内尽快消化超编人员,超编人员未消化完之前,暂停受理本系统单位的用编申请。
二是盘活现有编制。向深化改革要编制资源,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编制余缺调剂,盘活现有编制,保证中心工作开展。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盘活现有编制,继续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任务不饱满和职能职责消失的事业单位,撤并收回部分编制资源。
三是创新编制管理。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通过“经费包干、购买服务、人员自聘、合同管理”的办法,积极推行员额经费管理,全市工勤编制只减不增,随着自然减员逐年核减。严格在空编和自然减员内进人,严格执行省编委决定,将目前由各市州批准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审核权限上收到省上,未经省上审核,市县不得私自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县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除招聘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外,其他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的项目人员,比例不低于80%。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禁部门“条条干预”机构编制事项,开展专项巡视、督查和审计,强化违纪违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