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验的时间
二、年度检验的内容
1、对《条例》、《实施细则》及《若干规定》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2、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3、资产损益情况;
4、有关登记事项年末实际情况;
5、资质情况;
6、绩效及受奖惩情况;
7、涉及诉讼情况;
8、社会投诉情况;
9、接受社会捐赠情况;
10、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年度检验的程序
事业单位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后,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在网上申办年检,认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同其他应提交资料上传,经我局受理、审核、核准并收到网上复核通知后,携带所有应提交的纸质材料到我局进一步审核。当纸质审核与网上审核结果完全一致时,对其《证书》正副本进行合格标识。
四、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告书》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封皮签章。内容填写要全面、真实,“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栏内容填写要量化、有条理性,要全面反映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不能用年度工作总结代替。表中举办单位意见,填写完整的举办单位意见,如无其他说明,填写“本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确认。
2、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3、资产负债表。应提交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后的资产负债表。要求报表为12月31日已结转全年收支,要素齐全(时间、制表人、财务负责人、主管领导、单位公章)的决算报表。
4、资质证明。提交执业许可证或资质认可证原件、复印件(业务范围不涉及的单位除外)。
5、法人变更。对法人变更的单位,应提交由审计部门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
6、其他材料。
五、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1、绑定光盘时“用户名”用法人证书号或证书号前加“O”,例0162010300234。
2、净资产变动超过20%应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并提交法定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提供财政部门当年审核过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及复印件。
3、按照网上登记“一事一办”的要求,如果有变更事项,请先办理变更登记再办理年度检验。例如净资产变动超过20%时,要先变更开办资金,再办理年度检验。办理变更登记时,可对开办资金、住所、举办单位等多项变更内容同时申请变更。
4、网上提交材料后,请及时通过光盘查询回复信息。收到“退回修改”后,应于20日内按修改要求补齐材料再次提交年检。收到“复核通知”后,应在20日内携纸质材料来我局进行复核。以上事项超过办理时限,视同逾期年检。
5、事业单位应提交齐全有效的有关文件、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以示对其合法、有效负责。
年检地址:区政府三号楼一楼117室
联系人:刘辰 联系电话:2659696
电子邮箱:qlhqsyj@163.com QQ群号码:163980064
兰州市七里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