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调整和下放事宜的通知

【来源:七里河区编办 | 发布日期:2016-04-29 】 【选择字号:

各有关部门: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兰政发〔2015166号),下放至县区的行政许可项目4项,增加部分审批权限的其他事项2项,下放部分内容的政府内部管理事项4项。

为了及时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做好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实现我区审批项目管理规范化、行政审批流程最优化、审批环节简捷化、办事服务高效化的目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市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必须承接,确保政令畅通。对承接上级对口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要确定具体承接人、承接机构,制定出承接项目的审批流程,充分抓好落实。要防止出现上级简政放权,下级无人做事的脱节断档现象。各部门在承接过程中,要主动加强协调,积极与上级部门衔接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做到明确下放的审批事项,熟悉下放的审批业务。

二、具体要求。各有关单位接到文件通知后,请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制定出相关审批事项的设立依据、办理流程、办理要件、办理时限等,并于201634日前将附件三报区审改办(无承接事项的单位只报送附件四)。

 

  址:三号楼117

联系人:刘辰、王玉蕴

  话:2659696

 

    附件:1. 关于区级部门承接市政府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函。

2. 填报说明。

3. 关于承接市政府第十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填报表。

4. 关于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说明。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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