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里河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七里河区编办 | 发布日期:2016-09-14 】 【选择字号: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3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发〔20166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升监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清理、编制、公布本部门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要严格依法进行,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6930日前,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区编办)备案。(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9月底前)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区级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中,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对执法检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6930日前,将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报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区编办)备案。(责任单位: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9月底前)

(三)细化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随机抽查运行制度,规范随机抽查程序,对“双随机”抽查流程、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产生方式、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等予以明确。使每一项随机抽查事项都有细化可操作的运行规范,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探索抽查过程通过公证部门等第三方监督,推动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61031日前,将本部门随机抽查程序细则报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区编办)备案。(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201610月底前)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上级部门抽查计划涉及我区的市场主体,各部门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原则上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我区执法部门要制定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法律法规规章对执法检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要将“双随机”抽查与推进综合执法、健全联动机制相衔接,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抽查,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责任单位: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加快推进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结合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编办、区监察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府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任务安排,明确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要求,确保此项工作如期推进和完成。各部门具体方案、安排及负责此项工作主管领导、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于2016910前报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3号楼117室,联系电话:2770514)。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务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严格查处纪律。区级有关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注重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观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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