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里河区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七里河区政府 | 发布日期:2016-09-23 】 【选择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发〔201665号)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放权的实效性,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增强监管的有效性,真正实现宽进严管、全程监管;进一步增强服务效能,突出服务的主动性,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扎实做好省、市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积极做好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区政府对应省、市同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部门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及时纠正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行为。(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组长单位;责任单位:区政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612月底前完成梳理工作并持续推进)

2.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和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依法明确申请材料和审批条件、细化裁量基准、规范审批流程,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模块,实现与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无缝衔接。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推动一门式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受理单、办事工作日、严格限时办结、告知承诺、并联会审等制度,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窗口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610月底前完成梳理工作并持续推进)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其收费,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取消政府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建立完善惩戒、淘汰、考核评价机制和信用体系。推动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机构、过程和结果公开。(牵头单位:区编办、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610月底前完成梳理工作并持续推进)

4.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强化对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承接落实情况、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建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网上实时监督,重点优化审批手续繁琐、办理程序复杂等公众反映强烈的事项。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行政审批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提升公众参与监督评价力度,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区政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5.认真对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缩减政策,衔接省、市下放的企业投资备案项目,重新梳理我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权限。开展投资中介服务的清理规范工作,简化投资项目前期咨询评审事项和内容,取消各种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前期咨询评审事项和内容,制定、公布投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责任单位:国土资源七里河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10月底前完成梳理工作并持续推进)

6.出台整合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审批环节,公开审批时限,与上级开展的精简工作和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相衔接。对经济拉动强的重大项目、关系民生和脱贫攻坚的项目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前期和落地工作,依法依规快速推进。(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国土资源七里河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工信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建立完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逐步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平台受理、在线办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实现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后监管转变。(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12月底前)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8.规范职业资格管理。根据国家、省、市调整情况,及时清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不合理的要坚决取消或整合。(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单位;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610月底前)

9.严格执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不必要的资格限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就业创业创新门槛,为用人企业和各类人才松绑减负。(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610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0.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进一步细化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工作管理方式,做好“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的清查摸底工作,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612月底前)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1.开展涉企收费项目清理。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取消、降低一批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清理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对照中央和省已经明确并对外公开的收费目录及有关规定,对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予以取消;对政策效应不明显、用途相似、重复设置的收费项目予以规范、合并;对有政策依据、合法、合理设立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收费清理改革组组长单位;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610月底前)

12.编制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编列全区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611月底前)

13.开展涉企收费清理督查。建立健全规范收费督促长效机制,明确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举报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办法,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全区涉企收费基金清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工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612月底前)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4.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取消后置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区工商局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组长单位;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201610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5.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今年101日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牵头单位:区工商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完成时限:201612月底前)

16.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信息。(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工信局;完成时限:201612月底前)

(六)深入推进科教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17.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实施农村幼儿园延伸建设工程,落实免除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政策。按照优质学校-城乡结合部学校-农村学校一体化办学模式,建立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探索建立教师局管校用体制,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使学校人变为系统人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应用为目的的区域创新体系。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深化文化领域改革。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乡镇街道社区文化中心(站)、乡村舞台建设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已建成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的基础配套工程,充分发挥基层文化活动阵地和基层文艺骨干的作用,进一步满足基层群众文化需求。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及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等活动经常化。建立健全文化产业项目库,研究制定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研究制定我区放开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支持镇(街道)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区卫计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21.实施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全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项措施,推进双告知(告知市场主体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制度落实,促进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年报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切实提升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在市场监管相关部门网站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区工商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地税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及区政府承担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推进综合监管。研究制定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推进全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及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文体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重点领域从严监管。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生态安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监管,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加强对发生事故几率高、安全隐患多的关键环节和行业的监管,开展经常性研判,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加强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执法检查,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限。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推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对因拖欠工程款、非法转包分包等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肃问责,依法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为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提供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食药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执法局、区文体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4.探索审慎监管。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区分不同情况,审慎有效监管,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坚决予以打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文广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区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开展对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严重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改善市场环境,多措并举扩消费,推进第三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区工商局、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质监局、区食药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6.提高监管效率。健全完善日常监管、风险监测、行业自律、信用约束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发挥行政执法、行业监督、技术监管和舆论监督的综合效应,实行全过程监管。完善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系统,实现在线及时监督监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严禁以取消为由削减弱化监管职能。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监管,做到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严格监督、强化整改,建立巡查结果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运用,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监管程序不能少、监管效率要提高。(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27.全面落实《七里河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部门职责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不断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在行政许可事项“网上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权力在七里河区政务服务网上公开运行,尽快实现网上行权。(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优化公共服务。细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梳理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明确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清单管理,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和办事材料,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三维数字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612月底前)

29.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办事明白。加快建设和完善七里河区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服务大厅延伸,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将行政权力事项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办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权责事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职业资格目录、收费项目等各类清单。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外,都应向社会公开。落实双公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公开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涉农补贴、扶贫等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30.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跟进,做好衔接、上下联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制定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要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和意见建议的总结交流。深入研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加强可行性评估。强化监督检查,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配合各项改革,认真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清理等工作。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的意见建议,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和各专题组、功能组要切实承担起本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统筹研究、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加强协调联动,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督促推进落实。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在放管服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改革扫除障碍。区审改、法制、政务服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为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创造条件。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提高推进改革的效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力组织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将任务落实、工作进展等方面信息及时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区编办)。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对国务院和省市区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促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根生效。要加强对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切实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区审改办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及时跟踪问效,对改革意识不强、推动工作不力的,及时诫勉谈话;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怕担当的,严肃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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