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七里河区编办 | 发布日期:2016-04-29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发〔201429号)和《中共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七党发〔201439号)精神,设立兰州市七里河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的职责

承接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公民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各乡()、街道及全区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四)负责指导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属律师事务所工作,负责“148”法律服务专线的网络工作;负责指导区公证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区属公证员和律师的执业证书、执照年审注册及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执照的年审注册及业务培训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工作。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略。

四、其他事项

五、附则

        本规定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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