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七里河区编办 | 发布日期:2016-04-29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发〔201429号)和《中共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七党发〔201439号)精神,设立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的职责

承接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人力资源开发职责,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建立和健全符合七里河实际的高层次人才及领军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管理机制和制度。

2.加强统筹全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

3.加强全区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4.加强统筹全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加强统筹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管理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加强促进全区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7.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8.加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职责,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和项目的力度。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计划;组织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创业的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创业扶持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办法;完善和落实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制度措施,加强对全区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办法。

(四)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全区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已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开发及信息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八)负责管理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

(九)负责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十)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核、竞争上岗、奖惩、培训、调任、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方案;依法对《公务员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申诉和控告事项;承办区政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奖惩细则并指导实施;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的项目和人选;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拟订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统筹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和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四)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五)负责企业特殊工时的审批。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略。

四、其他事项

五、附则

        本规定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