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发〔2014〕29号)和《中共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七党发〔2014〕39号)精神,设立兰州市七里河区商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原区商务局承担的畜禽定点屠宰管理职责划入区农林局。
(三)承接的职责
承接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谋划行业发展策略,探索商务工作方向,定期掌握商贸服务业发展动态。
(二)组织落实省、市、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规范、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内外贸易结合以及第三产业的协调发展。
(三)调查研究辖区商贸服务业设点、布局状况及社区规范化、标准化肉菜市场科学发展、合理布局,宏观指导、搞好协调服务。并监督、指导兰州市七里河区牛肉面产业的健康、合理发展。
(四)积极组织实施“三绿工程”和“农市对接”、“农超对接”活动,经常组织开展一些平价肉菜进社区活动。不断加强对辖区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品行为。强化完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节点企业规范运行。
(五)负责全区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法律和规章;联系和组织协调辖区外资企业参加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六)规划、引导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指导全区商贸服务业信息网络建设和电子商务建设。积极发展物流经济,总部经济、循环经济和楼宇经济。指导商品流通新兴行业和特种行业的发展,负责对汽车销售及成品油市场、会展业、拍卖业、旧货业、典当业、租赁业等新兴行业和特种行业进行监管。
(七)宏观指导辖区商贸服务业的科学、合理、健康、有序运行。配合有关部门综合协调辖区商贸项目的引进、对接、开发、建设。
(八)指导各类商业、服务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依法开展工作。
(九)监督、指导兰州市七里河区酒类商品管理局、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管理所履行职责。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略。
四、其他事项
(一)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区商务局负责拟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食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