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七里河区编办 | 发布日期:2016-04-29 】 【选择字号: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兰办发〔201429号)和《中共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七党发〔201439号)精神,设立兰州市七里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食品生产许可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承接的职责

承接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检验检测机构项目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2.加强法治监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行业规章制度等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分析全区产品质量状况,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诚信体系。

(三)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执行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

(四)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执行;承担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配合省条码中心商品条码监督检查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对制造、修理、使用计量器具(500kg以下)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

(六)依法管理认证认可工作,对检验机构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执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依法查处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开展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按照分工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查处生产企业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产品的违法行为;负责办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九)为辖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关质量、计量、标准化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的服务。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略。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兰州市七里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编办概况